
您提出的《關于深化供給側改革完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辦法的提案》收悉。經商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2023年1月,發展改革委、我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暫停了鋼鐵項目備案和產能置換工作,并按照部門工作分工,分別牽頭研究制修訂鋼鐵項目備案指導意見、鋼鐵產能置換辦法。2024年11月以來,我部結合新要求和新形勢,啟動了《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制修訂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社會意見的征求工作,預計在今年年底之前正式出臺。我們擬將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由不低于1.25:1提高到1.5:1,非環境敏感區域減量置換比例具體明確為1.25:1。按照國家“放管服”改革思路,鋼鐵項目建設已由國家層面核準改為地方備案。目前,企業建設鋼鐵冶煉項目,須按工作程序將產能置換方案報送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核實產能置換方案的真實性、合規性,在其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告,接受社會監督。隨著環保約束的不斷增強,一些地區把“城市鋼廠”搬遷作為緩解城市環保壓力的首選。在當前化解過剩產能基礎尚不牢固的情況下,動輒幾百億的搬遷投資會明顯增加企業資產負債率,一旦市場形勢發生變化極易淪為“僵尸企業”,況且目前鮮有成功搬遷案例。對于確需搬遷的城市鋼廠,應審慎謀劃、系統推進,避免出現“一刀切”搬遷的亂象。
另據報道,2023年10月22日消息,【發改委、工信部:繼續鞏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成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地條鋼”行為】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繼續鞏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成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地條鋼”行為,對使用中頻爐生產但不屬于“地條鋼”產能或其他落后生產工藝的,支持企業依法依規生產。今天這個重磅消息一出,意味著使用中頻爐冶煉不銹鋼、工模具鋼等特鋼將不會受到限制!!來源:財聯社、電爐煉鋼,鋼鐵冶金,工信部,煉鋼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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